2005年9月1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>
第四版:天下
改变文字大小:
大
中
小
|
打印
|
关闭
江西:11人参股煤矿被撤职
周绍勇刘健
江西省新余市日前给予11名入股煤矿、参与经营、牟取高额利润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撤销职务的处分,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,其中4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“官煤勾结”,催生了许多安全隐患。近期,新余市渝水区根据群众举报,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以及欧里镇原党委书记、原镇长和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等4名领导干部,利用职务之便获得煤矿股份,从中牟取私利250余万元的事进行查处,撤消了上述人员的职务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(周绍勇 刘健)